根据中南林发﹝2017﹞25号文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遵循志愿、排名优先、学院调配”的原则,兼顾专业和教学资源布局、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等三项基本原则,在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动员,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在学校教务网页选填专业基础上,并报经学院院长、书记同意,特将20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8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