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来源及收集负责人包括以下6个方面:
1. 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的反馈:由刘春负责;
2. 学校领导、学校督导、学校教学检查的信息、数据:由付湘晋负责;
3. 学院领导、同行的评教数据:由李娟负责统计院里的听课本;
4. 学生评教数据:各系利用在线调查工具对专业课程教学情况组织学生评教,要求专业核心课程全覆盖;
学生座谈会的数据,已反馈给各系;
辅导员、班主任反馈的信息:由潘晓杰负责;
5. 任课教师对学校、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系部主任负责;
6. 社会评教数据,用人单位、校友、实习单位、校外导师,等:由付湘晋负责。
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
1. 上述6方面数据、信息收集负责人把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后(工作表格参考附件《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反馈记录表》,也可自行设计),交学院教学副院长;
2. 教学副院长负责把数据信息归类整理后(工作表格参考附件《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反馈记录表》),反馈给各系部主任,或直接反馈给相关教学环节责任人,并在合适范围内公布;
3. 系部主任采用合适方式反馈给相关教学环节责任人(工作表格见附件《教学工作持续改进登记表》)。
三、教学持续改进工作
1.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责任人,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2. 责任人根据学院要求制订持续改进计划,报系部、学院备案(工作表格见附件《教学工作持续改进登记表》),用于下一年度检查持续改进进度及效果。
四、年度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1. 各系部根据教学质量监控数据及责任人持续改进计划,撰写《2021年度XXX系部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提交给教学副院长;
2. 在各系部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编写《2021年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3. 《2021年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在合适范围内发布。
五、时间安排
1.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收集: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2022年1月5日前完成;
3. 制订持续改进计划: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
4. 各系部年度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5. 学院年度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审议、发布:2022年1月18日前完成。
六、其他
年底总结工作较多,请各系部将本工作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师德师风考评等工作统筹开展。
本通知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拟,由学院党政班子通过后发布执行。
本通知由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