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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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3-06-29阅读量:0

学院各系部:

为促进教学工作持续改进,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2023年度春季学期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收集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来源及收集负责人包括以下6个方面:

1. 学校领导、学校督导、学校教学检查的信息、数据:由付湘晋负责;

2. 学院领导、同行的评教数据:由李娟负责统计院里的听课本;

3. 学生评教数据:各系利用在线调查工具对专业课程教学情况组织学生评教(评教表见后),要求专业核心课程全覆盖;由各系副主任负责;

4. 学生座谈会的数据;由付湘晋负责(已反馈);

5. 任课教师对学校、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开展;

6. 社会评教数据,用人单位、校友、实习单位、校外导师,等:由付湘晋负责。

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

1. 上述6方面数据、信息收集负责人把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后,交学院教学副院长;

2. 教学副院长负责把数据信息归类整理后,反馈给各系部主任,或直接反馈给相关教学环节责任人,并在合适范围内公布;

3. 系部主任采用合适方式反馈给相关教学环节责任人。

三、教学持续改进工作

1.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普遍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责任人,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2. 责任人根据学院要求制订持续改进计划,报系部、学院备案(工作表格见附件《教学工作持续改进登记表》),用于下一年度检查持续改进进度及效果。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1. 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编写《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2. 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在合适范围内发布。

五、时间安排

202374日前完成。

六、其他

本通知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拟,由学院党政班子通过后发布执行。

本通知由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