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何志祥、林亲录
组员:李婷、钟海雁、郑士宏、周文化、杨涛
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何志祥(学院党委书记)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按照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持抓好院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积极推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
2、抓好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3、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党员干部和全院教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4、每学期召开1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
5、每年适时召开教代会,充分发挥学院教代会及分工会的作用,扩大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学院决策的科学合理。
6、负责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
7、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掌握发展党员的有关标准,保证党的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8、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加强对党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9、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林亲录(院长、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
对学院(含国家工程实验室)行政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对各副院长、教研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人事(人才引进、人事安排、职称评聘、进修学习、评先推优、酬金发放等)、设备、科研、学科建设、对外合作、创收等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积极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
2、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引进、人事调动、师资培训、职称评定、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对外合作交流服务、创收等工作中的廉政工作。
4、执行“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设“小金库”。
5、严禁本单位教职工个人以学校或学院的名义对外签订合作办培训班、合作经营等协议。
6、年终在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上报告学院和国家工程实验室财务收支情况。
7、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李婷(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工会主席)
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对分管的院分工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共青团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领导责任。
1、负责本科生评先推优、奖惩、奖学金发放、困难补助评定、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助学贷款办理、学生经费使用、就业岗位推荐、学生党员发展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或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3、坚持标准做好本科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公示发展情况。
4、加强学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足额发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做到不挪用、不截留。
5、负责督促辅导员自觉勤政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6、负责接待学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做好服务。
7、在学期末党政联席会议上报告本科生学生经费财务收支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周文化(分管教学副院长、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协助院长做好学院行政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教学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在教学工作安排(课程安排,教学质量检查、监督、评定,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推优评奖,教材编写立项审查,学籍处理等)中落实廉政建设措施。
2、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或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3、加强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4、在学生的专业调整、成绩评定等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
5、在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中,认真贯彻学校的政策精神,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6、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按工作职责范围认真处理。
7、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钟海雁(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分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
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等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研究生评先推优、奖惩、困难补助评定、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研究生经费使用、就业岗位推荐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2、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或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3、加强研究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不挪用、不截留。
4、确保学科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5、负责督促研究生秘书自觉勤政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6、负责接待研究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做好服务。
7、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郑仕宏(分管实验室建设副院长)
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实验室建设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申报、购买和使用等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2、负责国家工程实验室设备申报、购买和使用等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3、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或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4、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杨涛(分管科研、对外合作交流副院长)
协助院长做好行政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科研、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在科研立项、成果鉴定、项目评奖、科研奖励等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防止不正之风。
2、负责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3、反对弄虚作假,杜绝学术腐败,教育和引导本单位教师以严谨科学的态度从事学术、科研活动。
4、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或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5、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按工作职责范围认真处理。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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